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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师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来源:华盛论文咨询网 发表时间:2021-12-14 15:46 隶属于:论文发表问题 浏览次数:

  教师的职称是指教师的技术等级。职称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那么山东省教师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是什么呢?

山东省教师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山东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一、中学高级教师:

  1、中学一级教师任教五年以上,或获得博士学位者。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熟练地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积极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较高。

  2、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在对学生进行德育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和班主任工作方面经验丰富,成绩突出。

  3、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在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活动中勇于探索,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出版过专著,或在省以上刊物上发表过有关教育、教学的经验总结、学术论文等或在市地以上会议上进行过教改、教研经验交流,并在市地以上范围内讲授过公开观摩课,经同行专家确认,水平较高。

  4、具备履行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职责的能力,能承担指导培养一级教师任务,在培养提高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学业务水平方面成绩突出。

  二、中学一级教师

  1、中学二级教师任教四年以上,或者获得硕士学位者,经考核,表明能履行一级教师职责。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积极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教学效果良好。

  2、真履行教学育人的职责,在学生德育工作和班主任工作中积累一定经验,取得较好成绩。

  3、具有独立进行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研任务,能结合教学实际,写出具有一定水平的经验总结或论文,并在市(地)以上报刊发表,或在县以上组织的会议上进行教改、教研经验交流,并在县以上范围内开设过公开课,经同行专家确认,水平较好。

  4、具备履行中学一级教师职务职责的能力,能承担指导青年教师的任务,并有一定的经验。

  三、小学高级教师

  1、小学一级教师任教五年以上,或者高等师范学校及其他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表明能履行高级教师职责。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专业知识,掌握小学教育理论及规律,积极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良好。

  2、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根据小学生的特点,将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寓于教育、教学之中,在班主任工作中成绩突出。

  3、具有从事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的能力,承担一定的教研任务,能结合教育教学实际,撰写出具有一定水平的经验总结或论文,并在市(地)以上报刊上发表,或在县以上会议上进行过教改、教研经验交流,并在县以上范围内举行过公开教学课,经同行专家确认,水平较好。

  4、具备履行教学高级教师职务职责的能力,能够指导青年教师并取得较好成绩。

  四、中学二级以下教师、小学一级以下教师

  1、符合规定学历和任职年限,基本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

  2、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并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积极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良好,历年考核合格。

  3、能够胜任班主任和少先队辅导员工作,并且教育效果良好。

  教师职称评定流程:具备申报条件的申报人所在单位持存档凭证到中心领取职称申报表及相关表格。填写后送交中心并提交相关参评材料。中心进行资格审查,整理后上报区教委人事科。参加相应评委会的论文答辩。评审通过后,由中心统一下发资格证书,领证时交验存档凭证及交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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