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摘 要:2016年 5月 1日,我国全面推开营改增税制改革,将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有效降低了企业税负,促进了产业间融合发展,深化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结
摘 要:2016年 5月 1日,我国全面推开“营改增”税制改革,将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有效降低了企业税负,促进了产业间融合发展,深化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结构性减税的重要措施,“营改增”在减轻市场经济主体纳税负担的同时,也对地方经济产生了相应的影响。青海省是最后一批进入“营改增”税制改革政策试点的地区,本文用凯恩斯宏观经济理论的方法测算分析青海省实施“营改增”税制改革以来的减税效应,得到了 2016年 5月以来“营改增”税制改革的减税效应为地区生产总值的贡献率。
关键词:营改增;税制改革;青海省;产出增长效应
1 “营改增”税制改革前后青海省税收情况
“营改增”税制改革前,2013-2015 年青海省税收收 入 分 别 为 175.05 亿 元、199.39 亿 元、205.81 亿 元、 176.48 亿元、183.96 亿元。税收收入占比 10% 以上的主要税种是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其中 营 业 税 占 比 分 别 为 40.24%(2013)、39.04%(2014)、 43.54%(2015)、28.5%(2016 年 5 月 1 日 改 革),由 占 比可以看出,营业税是地方税收收入第一大税种。“营改增”改革后,2017 年税收收入 183.96 亿元,增值税 2017 年占比 48.57%,成为税收收入中第一占比税种,企业所得税占比大幅提升,是税收收入的第二大税种。
2 “营改增”税制改革对青海省降低税负的贡献
本节运用营业税、增值税税负率测算青海省税负的变化情况。税负率的表达公式是:税负率 =(营业 税 + 增 值 税)/ 生 产 总 值 *100%,由 公 式 计 算 可 得青 海 2013 年 的 两 税 税 负 率 为 4.99%,2016 年 下 降 为 3.78%,2017 年下降为 3.40%,可见在 2016 年 5 月全面 “营改增”后,两税税负已经在下降,2017 年再次大幅下降,可见,青海“营改增”后的整体税负大幅降低。(见表 1)。
由表 1 可见,青海省 2013—2017 年的两税税负率呈逐年下降趋势,2016 年 5 月全面“营改增”以来,税负率由 4% 以上下降为 3.4%。
3 “营改增”后的产出增长效应测算
国内专家学者计算产出增长效应使用的常见方法有凯恩斯宏观经济理论的方法,本文拟利用此法来估算青海“营改增”的产出增长效应。
第一步:估算边际消费倾向 β 和税收乘数,本文选取的数据是 1999-2018 年 20 年的支出法地区生产总值和最终消费值,用 SPSS 软件进行线性回归分析(见表 2),得到消费函数方程为 C=5.197+0.586Yd,边际消费倾向为 0.586,将边际消费倾向带入税收乘数公式中,可得税收乘数为 -1.43。
第二步:计算预期税额。以2014~2017 年的地区生产总值为税基,2013年的两税税负率4.99%为不变税负率,计算2014~2017年预期的两税总额分别为2014年 114.93亿 元,2015年114.08亿 元,2016年119.88亿 元, 2017年99.22亿元。将预期两税总额减去实际两税总额,可得到2014年估算减税6.16亿元,2015年减税1.52 亿元,2016年减税22.76亿元,2017年减税9.86亿元。
第三步:计算减税贡献。根据收支函数,可得减税贡献绝对值 = 税收乘数 × 估算的减税总额,计算减税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绝对贡献。2014 年为 8.81 亿元, 2015 年 为 2.17 亿 元,2016 年 为 32.55 亿 元,2017 年 为 14.10 亿元。
第四步:计算减税贡献率。根据减税贡献率 =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绝对贡献 / 地区生产总值,计算出 2014 年减税对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贡献率为 0.38%,2015 年为 0.09%,2016 年为 1.27%,2017 年为 0.54%。
4 结束语
根据测算可知,2016 年、2017 年相较于 2013 年, “营改增”税制改革的减税效应在 2016 年为青海贡献了约 1.27% 的地区生产总值增幅,2017 年为青海贡献了约 0.54% 的地区生产总值增幅,“营改增”税制改革在为企业降低税收负担,促进三产融合发展的同时,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了显著的增长效应。
参考文献:
[1]胡怡建,等.中国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一周年评估报告[S].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2017.
[2]黄丽萍.营改增的经济效应分析[J].税务研究,2018,(3)
《“营改增”税制改革对青海经济产出增长效应分析》来源:《科技经济市场》,作者:魏 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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