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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EP框架下构建中日韩自贸区的制约因素分析

来源:华盛论文咨询网 发表时间:2021-11-16 09:26 隶属于:经济论文 浏览次数:

摘要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签署,标志着全球最大自由贸易区的诞生。RCEP是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里程碑,为中日韩自贸区的建设奠定了基础。但是构建中日韩自贸区既有驱动因素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签署,标志着全球最大自由贸易区的诞生。RCEP是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里程碑,为中日韩自贸区的建设奠定了基础。但是构建中日韩自贸区既有驱动因素又有制约因素,需要中日韩三国,特别是中国加强相互之间的交流,寻求和扩大共同利益,加快中日韩自贸区的构建,从而推动全球经济的发展。

RCEP框架下构建中日韩自贸区的制约因素分析

  一、引言

  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由东盟(ASEAN)十国于2012年发起,历时八年,于2020年11月15日正式签署,旨在通过削减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建立统一市场。该协定由东盟十国和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十五个成员国(即东盟+5)组成,总人口达到22.7亿,GDP总量达26万亿美元、出口总额达5.23万亿美元,均占全球总量的约30%,是全球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和影响力的自由贸易协定。RCEP不仅将东盟与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多个“10+1”自贸区整合起来,而且在没有达成中日、日韩自贸协定的情况下,使中日韩三国形成联系密切的区域贸易伙伴关系,这些必将加深中日韩三国的经贸合作,减少三国之间的贸易壁垒,有效加快中日韩自贸区的形成进程[1]。

  中日韩三国在地理位置、历史文化以及经济合作等方面关系十分密切,尤其是进入21世纪以来,中日韩三国之间贸易合作越来越频繁。中日韩贸易额从1999年的1300亿美元增长到2019年6700多亿美元。作为东北亚主要的三个经济体,中日韩三国的GDP大约占世界总GDP的25%,人口占世界的20%,是推动世界经济与贸易发展的重要增长极[2]。同时,中日韩三国的产业优势各不相同,相互之间的经贸合作具有互补性,实现中日韩自贸区有利于三国的利益并为世界经济增添新动能。

  但是,正如2013年中日韩三国启动自贸区谈判至今漫长的进程所证明,构建中日韩自贸区尚存在诸多制约因素。本文在分析中日韩贸易合作现状的基础上,研究构建中日韩自贸区的驱动因素与制约因素,并提出对策建议。

  二、中日韩三国贸易合作现状

  (一)三国双边贸易的发展及规模

  2001-2019年中日韩三国间的贸易的发展及规模,如图1所示。在这19年的时间里,中日韩三国之间的贸易得到了稳步扩大发展,其过程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2001-2011年,是中日韩三国保持极佳的双边贸易联系,贸易规模总体上不断扩大发展的阶段(受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中日韩三国贸易总额一度下降,但于2010年迅速得到恢复)。中日贸易总额从2001年的877亿美元上升到2011年的3428亿美元,中韩贸易总额从2001年的358亿美元上升到2011年的2456亿美元,日韩贸易总额从2001年的424亿美元升至2011年的1059亿美元,中日韩三国之间的贸易总额从2001年的1661亿美元扩大到2011年的6944亿美元。第二阶段为2012-2016年,是中日韩三国贸易跌宕起伏,贸易规模在总体上趋降的阶段。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是日元贬值、中日韩三国关系恶化,给中日韩三国及周边国家的贸易带来了不利影响。第三阶段为2016年以后,中日韩三国之间的贸易在总体上呈现出较快的发展势头,其主要原因是中日韩三国关系有所缓解。从总体上看,中日韩三国之间的贸易联系密切,贸易规模大,贸易发展呈不断扩大的趋势。

  (二)三国双边贸易结构特点

  2001-2019年,中日韩三国之间的进出口商品结构,如图2所示。根据中国从日本的进口数据来看,在2001-2019年,中国从日本进口的主要商品分别为SITC7-“机械及运输设备”、SITC6“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以及SITC5-“未列明的化学品及相关产品”11,这三类产品长期占据总进口量的80%以上。其中,SITC7-“机械及运输设备”占比从2001年的56.4%上升至2019年的57.6%,SITC6-“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占比从2001年的19.5%下降至2019年的11.7%,SITC5-“未列明的化学品及相关产品”占比从2001年的12%上升至2019年的16.3%。根据中国对日本的出口数据来看,同期,中国对日本出口的主要商品分别为SITC8-“杂项制品”、SITC7-“机械及运输设备”以及SITC6-“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这三类产品的占比长期保持在70%以上。其中,SITC8-“杂项制品”占比从2001年的39.7%下降至2019年的25.8%,SITC7-“机械及运输设备”占比从2001年的26.5%上升至2019年的44.5%,SITC6-“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占比从2001年的11.7%上升至2019的16.3%。

  从中韩两国之间的进出口情况来看,SITC7-“机械及运输设备”在中韩贸易中占据了较大的比例,在中国从韩国进口的贸易总量中,其占比从2001年的32.9%上升至2019年的59.2%,在中国对韩国出口的贸易总量中,其占比从2001年的29%上升至2019年的48.5%。

  同期,日本与韩国的进出口产品贸易结构中,SITC7-“机械及运输设备”、SITC6-“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占较大比重。

  从总体上看,由于中日韩三国人均资源相对缺乏,劳动力等资源禀赋及科技发展水平不同,因此三国的进出口商品种类也不尽相同,中国对日韩两国主要出口劳动密集型等工业产品,而日韩两国大多出口技术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产品,在三国双边贸易中SITC7-“机械及运输设备”、SITC6-“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一直占较大比重,中日韩三国商品贸易结构相对稳定。

  (三)三国双边贸易收支特点

  2001-2019年,中日韩三国的贸易收支情况,如图3所示。除2001年,中国从日本的进口一直大于出口,中国处于对日贸易逆差状态,2019年逆差额高达283亿美元,其原因是中国经济一直保持着较快的发展速度,对日本技术密集型产品以及资本密集型产品的需求相对旺盛。中国从韩国的进口也一直大于出口,中国处于对韩贸易逆差状态,且其规模较大,2019年的逆差额为626亿美元,保持时间长。

  日本从韩国的进口小于出口,日本在对韩贸易上处于贸易顺差状态,其主因是韩国长期从日本进口零部件以及原材料。韩国产品对外出口越多,出口产品所需的日本零部件及原材料越多,这种情况导致了日本一直在对韩贸易中处于贸易顺差的状态,2019年日本对韩国的贸易顺差为166亿美元。

  总体上看,虽然受到了国际政治关系、日元贬值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但中日韩三国之间的贸易规模持续扩大、贸易收支特点相对稳定,虽然中国贸易进出口收支存在一些波动,但中国一直都是日本、韩国的重要贸易合作伙伴以及巨大市场。

  三、构建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驱动因素与制约因素

  (一)构建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驱动因素

  贸易当事国之间的贸易驱动因素可通过贸易结合度指数(TCD)来测度。贸易结合度指数(TCD)是用来测量两国之间贸易联系的紧密程度以及相互依存度。其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TCDab指a国与b国之间的贸易结合指数,Xab/Xa指a国出口到b国的贸易额占a国对外出口总贸易额的比重,Mb/Mw指b国的进口额占世界进口额的比重。如果TCD大于1,则表明两国之间的贸易结合度较高,两国经贸联系较密切。根据贸易结合度指数(TCD)测算的中国、日本、韩国之间的贸易结合度指数,如下表所示。

  从表1的贸易结合度指数可知,2001-2019年,中国与日韩之间的贸易结合度虽然呈现出下降趋势,但一直中国与日韩贸易结合度指数表

  保持在1以上,说明中国与日本、韩国之间的贸易联系一直都较为密切,并且日本、韩国对中国经济的依赖程度强于中国对日本、韩国的依赖程度。多年来,中国已经成为日本最大的进出口市场,韩国对外进出口1/3到1/4左右都依赖于中国市场。这些说明构建中日韩自贸区具有强有力的驱动因素,这一驱动因素将有效地刺激和促进中日韩三国的经贸发展。

  (二)构建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制约因素

  在经济利益诉求方面,中日韩三国在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过程中存在一些分歧。对于日本、韩国而言,农产品贸易问题一直是它们自由贸易协定谈判首要的考虑因素。一直以来,日本、韩国通过推行高关税等保护政策来保护其国内农业。据美国商务部的统计,日韩两国农产品平均关税水平分别为25.8%和99.8%,而中国在农业方面具有较大的比较优势,在农产品贸易方面一直对日、韩两国保持贸易顺差,而且其趋势一直在扩大。而在工业品方面,日韩两国在资本密集型产业和技术密集型产业中占据着较大优势。中国工业在劳动密集型产业方面占据着一定的比较优势,在工业生产技术、创新等方面仍处于较落后地位。由于比较优势不同,中日韩三国在各自的敏感部门,如日本在农业、钢铁、能源和造船等部门,韩国在农业、能源、纺织品、服装等部门,中国是在金融、化工、汽车、电子产业等部门存在较大差异和分歧。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希望与日韩两国在FTA谈判中对于敏感产业得到一定的照顾和让步,设定一个过渡时间,但三方仍未达成一致[3]。

  在政治考量方面,日本并不急于签署中日韩自由贸易协定,其深层次的担忧是无法确保其在中日韩贸易中占据主导地位,害怕通过中日韩三国自由贸易协定让中国经济继续做大,从而使日本丧失原有的经济地位。韩国也有这个方面的考虑,担心中国今后通过经济制裁手段影响其经济活动的稳定性[4]。

  四、结论及政策建议

  中国、日本和韩国构建中日韩自贸区既有驱动因素又有制约因素,中日韩三国如能通过构建自贸区,形成更密切的经贸联系,不仅有利于促进三国各自的经贸发展,还将对世界经济的繁荣与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我国应深刻认识构建中日韩自贸区的重要意义,积极发挥自身的作用,并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充分利用RCEP促进中日韩自贸区的建设。在RCEP的质量和贸易框架下,中日韩三国应相互尊重各国的实际情况,照顾到各国不同的国情,最大程度的实现相互间的利益述求,从而实现互惠。我国可以在RCEP应对敏感产业及其他领域的相关措施基础上,进一步推动中日韩“RCEP+”建设,促进中日韩自贸区建设。

  其次,灵活处理中日韩敏感领域谈判分歧。中日韩三国各自国情不同,各自的敏感领域也不同,因此从保护本国弱势产业的立场上进行谈判,必然会产生分歧。这就需要引入合理的争议解决机制,充分表达各自的述求,并积极寻求共同利益点。在一些敏感领域方面,中日韩三国应采取灵活降税等经贸政策,逐步开放一些领域,探索出既不对本国敏感产业造成致命性打击又有利于提高本国的福利水平与经济实力的平衡点[5]。

  第三,促进中日韩三国之间的产业间贸易向产业内贸易转变,并不断做大产业内贸易。中日韩三国由于各自的产业结构及发展差距大,在自贸区构建过程中难以实现经济效益最优化。因此,一方面,我国要优化产业结构、完善制造业质量标准和规则,促进我国的制造业向中高端迈进、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广大企业要适应以规则、规制、管理和标准为主的制度型开放,增强转型升级的紧迫感,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的能力。

  参考文献

  [1]卢国学. RCEP签署的边际效应[J]中国发展观察,2020(22).27-29.

  [2]周永生中日韩自由贸易的现实障碍与前景展望[J]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2020(18)-.70-81.

  《RCEP框架下构建中日韩自贸区的制约因素分析》来源:《商业经济》,作者:黄挽坤,康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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