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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学生企业创业法律教育教学模式初探

来源:华盛论文咨询网 发表时间:2021-10-13 08:32 隶属于:政法论文 浏览次数:

摘要 依法治国,法律先行。高职学生创业法律教育,就是在对学生进行专业教育的同时,传授与创业有关的法律知识,培养大学生的创业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提高其创业法律认知能力和运

  依法治国,法律先行。高职学生创业法律教育,就是在对学生进行专业教育的同时,传授与创业有关的法律知识,培养大学生的创业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提高其创业法律认知能力和运用法律知识分析、解决创业实际问题的能力,促进其创业就业和全面发展。如果高职院校构建起系统且操作性强的企业创业法律教育教学模式,探索属于自己的创业法律教育之路,就可以积极回应高职学生创业路上的真正需要和新的期待。针对当前高职学生企业创业法律教育的必要性和有效性,坚持以创业问题、目标为导向,培养起创业教育的全局观和辩证思维,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创业领域的突出问题,为学生“创新驱动发展”的创业之路保驾护航。

高职学生企业创业法律教育教学模式初探

  1高职学生企业创业法律教育面临的问题

  创业法律教育是通往高职学生创业成功路上重要因素之一,是不容忽略的。目前,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面临的主要困境主要表现在:

  1.1认识片面,学校和学生缺乏对创业教育的深刻理解

  加强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是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需要。党的十八大对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作出重要部署,《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对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提出明确要求[1],“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是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迫切需要,是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促进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重要举措”。2012年教育部发布《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指出面向全体高校学生开设“创业基础”课程。“创业基础”教学大纲“新企业的开办”模块中明确规定了有关法律教育的内容:一方面是有关企业组织形式选择、注册程序等新创设企业成立方面的法律;另一方面是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涉及的有关法律法规。可见,创新创业教育不仅仅是一种就业教育,更是高职院校实践育人体系的重要抓手和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学校如果提高对创业法律教育的认识,将专业教育与创业法律实践相结合,从教学方式方法、教育教学模式等方面促进知识技能层面的融合、指导培训符合企业创业实际,才能更好激发地学生创新创业的自主性和目的性。

  1.2模式封闭,创业教育缺少统一规划

  一是创业教育教学内容单一,实现过程缺乏新意,多采用“填鸭式”单纯授课的方式对学生进行创业法律教育,学生的积极性普遍不高。二是教学目标缺乏统一性,创业指导工作多局限于课堂,未充分根据学生的学习能力以及兴趣来制定合理的教育教学体系。学生一方面被动接受知识,另一方面又迷茫,不知道创业的时候真正需要什么样的法律知识和什么样的知识结构,更没有机会实际参与专业相关的创新创业活动中,创新创业能力无从提升。

  1.3力量不足,缺乏专业的创业教育师资队伍

  创业法律教育需要一支既有法学专业背景、又有司法实践经验及企业工作经历(或创业经验)的专业师资队伍,能够将创新创业法律知识、法律思维训练以及创业过程法律风险识别有机结合起来培养和指导学生。当前在高职院校担任创新创业课程教学主要以辅导员、思政课教师为主,这些教师缺乏法学专业背景,而法学专业教师往往注重理论研究,创业法律实务操作练习时不免“纸上谈兵”。

  2构建创业法律教育教学模式路径

  2.1建立创新创业法律教育体系

  创业本身就是一种与法律相关的活动。高职院校立足构建完善系统的创业法律教育体系,有助于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在创业过程中对自身遇到的一系列法律风险给予专业判断、识别和防范[2];有助于提高法律认知能力和运用法律能力,增强大学生创业的实效性。可以从企业创办时首先要考虑的创办企业类型和程序开始,从市场主体法、市场主体行为法(包括交易行为和民商事活动)、劳动和社会保障法以及市场管理秩序等方面,创建企业创业法律教育体系,提高学生实际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和运用法律知识的实践能力。

  2.2优化创业法律课程教学资源配置

  高职院校应重新审视创业法律教育重要性,对企业创业法律课程进行科学合理的定位、增加授课学时、加大课程改革力度,切实提高学生法律素养和职业胜任力。在课程教学内容的安排上应结合本校实际,在校本课程与改革课程间寻找交叉点和新视野,从而优化成适合创业法律教育的课程形态和导向。更要发挥好校内和校外师资的作用,企业创业法律教育的教师,最好要有创业经验或企业生产一线的工作经验,对企业创业的要求、步骤、程序、风险等方面非常熟悉,将创新创业、创业法律理论、实践与专业课程教学融合;也可以引进其他学校优秀师资,还可聘请法律实务专家或企业法律顾问,目的都是使学生创业者可以实际操作和体会依法创业的实务过程。

  2.3构建“三位一体”创业教育模式

  通过“创业教育+模拟实训+创业实践”,构建“三位一体”的创业教育模式。加强创业型师资队伍建设,以创业教育为基础,以创业运筹、创业营销战略等为主要内容[3],以营造浓厚的创业文化氛围为目标,创业理论和实践教学并重,加强创业实践环节的培养,强化校企合作模式,通过共同投资、共享资源等途径,搭建各种实践平台,深化创新创业教育良性发展,提高学生创业的实操能力。通过产学研结合的方式,建立学生创业实践基地,创建校办产业、科技开发公司等途径,为学生提供创业实践场所和条件。

  3大学生创业教育教学模式创新策略

  3.1进行教学改革,在专业课教学中融入创业法律教育的理念

  高职学生创业,不仅要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和必备的创业法律知识,还要具备较强的法律政策掌控能力,依法防范、抵御并化解各种风险的能力。这就从法律素养和个人素质方面对创业学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学生创业者不仅要具备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还需要具备诚实守信的人格基础和良好修养,而法律意识本质上强调的就是权利义务的对等性,学生具备了良好的法律意识,了解了法的作用和价值,就能自觉地运用法律来有效地化解矛盾,促成和谐,支持创业。因此企业创业法律教育的教学改革需要步子更大一些,可以将创业法律教育渗入日常的专业教育之中,探索以学生为主的创业法律教学活动,多进行创业法律实战模拟训练,形成稳固的法律意识和理念。

  3.2优化法律课程体系,培养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能力

  百森创业教育研究中心主任Bin Bygrave教授指出“‘较为理想的课程体系’通常是先设立四五门核心课程,核心课程的内容要精炼务实,在此基础上再根据各校的特点添加一些组合课程[4]”。可以围绕企业创办的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核心要素进行课程设置,如创业理念、创业过程、创业机会、创业者与创业团队、创业融资、风险防范等相关课程;也可以按照企业创办的发展过程来划分和设置创业法律课程,如初创阶段相关法律制度、创业发展阶段相关法律制度、创业成熟阶段相关法律制度等。当然,无论是什么样的课程设置,都需要注意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

  3.3创新教学方法,增强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

  高职院校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创新创业教育的目标也是训练学生以创新驱动发展,具有社会竞争力的应用型人才。要将两者融合即要从教育理念、教育体系、教学模式、教学方法等方面进行改革。由于学生创业者都没有经过法律专业的学习,同时受到课时安排和学生知识结构等因素的影响,在创业法律教育授课过程中应采用启发式教学,拓展学生思维,推动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鼓励学生寻找适合自己专业特长和个人特点的学习方法和途径,增强学生学习兴趣,从而达到培养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加强专业、专业课程、创业法律课程之间的逻辑联系和系统性,在各专业普遍开展企业创业实践活动。利用实训教育基地资源,培养学生的服务意识,树立正确的创新创业意识,弘扬创新精神,提高创业能力。

  4结语

  总之,在企业创业法律教育方面,需要通过典型案例学习公司控制权的设计技巧及相关法律问题;了解管控合同风险的秘诀及掌握企业合同管理的技巧;学习如何选择适当的用工模式,以更多的、更灵活的方式使用劳务,实现效益最大化;了解中小企业税收管理现状,深入学习企业纳税的几大风险;学习企业应收账款的管理技巧,包括单据书写技巧及模板、清收账款技巧、应收账款诉讼实务与技巧,杜绝呆账、坏账的产生等,将企业经营管理中潜藏的法律风险与实际案例相结合,分析风险规避方案、解读相关政策导向,为企业发展扫清法律雷区,创业法律教育才可以真正适应时代的需要。

  参考文献

  [1]杨静宜,白向伟.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研究[J].小作家选刊,2016,(8).

  [2]卫江波,崔卫军.大学生创新创业法律保障机制研究[J].西部学刊.2020,(6):98-100.

  [3]姜丽军,朱鹏程,赵俊凤,刘文文.产教协同构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研究──以烟台南山学院为例[J].当代教育实践与教学研究(电子刊).2018,(8):384,386.

  《高职学生企业创业法律教育教学模式初探》来源:《中外企业文化》,作者:李博 翟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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